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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国土告字(2017)04号
发布时间:2017-3-16 17:08:12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国土告字(201704

经清丰县人民政府批准,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其他详见规划

清地2016-C-40

县产业集聚区南环路北侧

8216.53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34

清地2016-C-64

县产业集聚区霁云大道北侧

26663.54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112

清地2016-C-65

县产业集聚区霁云大道北侧

29080.49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123

清地2016-C-66

县产业集聚区霁云大道北侧

19999.14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84

清地2016-C-67

县产业集聚区霁云大道北侧

19933.58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84

清地2016-C-68

县产业集聚区霁云大道北侧

33354.44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141

清地2017-C-09

县产业集聚区晓月路东侧、江渎路南侧

31079.77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131

清地2017-C-10

县产业集聚区江渎路南侧

15569.40

工业

1.0

50%

20%

食品制造业

4000

50

66

清地2017-C-11

县产业集聚区江渎路南侧

46589.69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19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递交联合投资协议书)。但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316日至20174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到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和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于201741216时前到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47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7458时至201741416时。挂牌截止日(2017414)下午在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摘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政通大道西侧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37236600

联系人:魏志玲 

 开户单位:清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清丰县建行

账号:41001516810050203153

开户行:清丰县农行朝阳分理处

账号:452001040002074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县支行

账号:941001010012130027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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