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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土地学会下设机构工作职责
 
     濮阳市土地学会内设三办一中心(综合办公室,学术交流办公室,教育培训办公室,法律咨询中心)。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学会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会员发展、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学会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3、负责学会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上传下达、网站建设维护等工作;
    4、负责学会的安全保卫、保密、信息公开、接待、后勤保障和综合业务等工作;
5、协助学会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6、负责向党政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有关土地科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7、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术交流办公室
    1、负责收集土地科技及其相关领域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并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工作;
    2、联系专家库、地价仲裁委员会,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地价仲裁委员会专家开展工作;
    3、负责土地科研及相关项目的课题研究工作;
4、负责编制出版学会刊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5、负责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和土地科技人员的评价等工作,向有关部门推荐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
    6、负责组织开展省内外学术团体和土地科技工作者之间的横向联系和交流;
    7、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育培训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学会的外出考察和学术交流工作;
    3、负责土地科学技术知识的社会普及和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会员的科技知识更新和科学素质、学术水平的提高工作,组织举办有关专题学术讲座;
    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法律法规咨询中心
法律法规咨询中心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对缴纳会费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提供无偿服务,对不缴纳会费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社会提供有偿服务,职责如下:
1、负责向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社会提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2、负责向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社会提供涉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涉诉服务;
3、做好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社会重要涉土合同和协议的法律法规审查、咨询工作;
4、承办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及社会愿意委托交办的事务;
5、协助教育培训办公室做好国土资源系统内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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