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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国土告字(2017)03号
发布时间:2017-3-10 16:52:09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国土告字(201703

经清丰县人民政府批准,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产业类型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其他详见规划

清地2016-C-57

县产业集聚区建设路东侧、兴园路北侧

11646.20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51

清地2016-C-69

县产业集聚区江渎路北侧、东环路西侧

27163.57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115

清地2016-C-74

县产业集聚区安康路北侧

13419.06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57

清地2016-C-77

县产业集聚区康王路南侧

9030.72

工业

1.0

50%

20%

食品制造业

4000

50

38

清地2017-C-01

县产业集聚区建设路东侧、东环路西侧

37990.71

工业

1.0

50%

20%

家具制造业

4000

50

160

清地2017-C-07

县产业集聚区银泉路北侧、建设路西侧

83161.03

工业

1.0

50%

20%

环保科技产业

4000

50

350

清地2017-C-14

县产业集聚区文化路北侧、人和大道东侧

13864.37

工业

1.0

50%

20%

食品加工业

4000

50

59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递交联合投资协议书)。但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310日至20174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到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和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于20174716时前到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47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73308时至201741016时。挂牌截止日(2017410)下午在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摘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政通大道西侧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37236600

联系人:魏志玲 

 开户单位:清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清丰县建行

账号:41001516810050203153

开户行:清丰县农行朝阳分理处

账号:452001040002074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县支行

账号:941001010012130027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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