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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国土告字﹝2016﹞03号
发布时间:2016-2-26 16:25:55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国土告字﹝201603

经清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其他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015—C12

县城区黄河路北

3206.13

住宅(旧城改造)

2.5

28%

30%

70

100

    

2015—C13

县城区黄河路北

5409.15

住宅(旧城改造)

2.5

28%

30%

70

200

    

2015—C31

县城区叠翠路东侧、行理路北侧

42085.12

住宅

1.7

28%

30%

70

1000

    

2015—C03

政通大道与启明路交叉口

465379.54

商住

2.2

38%

30%

商业40年住宅70

2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递交联合投资协议书)。但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226日至20163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到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和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于201632516时前到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325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63188时至201632916时。挂牌截止日(2016329)下午在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摘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地址:政通大道西侧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37236608  7236600

联系人:魏志玲 吴淑红 郭令宽

 开户单位:清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清丰县建行

账号:41001516810050203153

开户行:清丰县农行朝阳分理处

账号:452001040002074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丰县支行

账号:941001010012130027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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