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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预申请公告预濮告字〔2015〕2号
发布时间:2015-12-24 15:38:14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预申请公告

预濮告字〔2015〕2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濮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拟公开发布濮地2015-C-2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预申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预申请公告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预申请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濮地2015-C-24号

建设路北、大庆路西

3691.207

商住

≤2.2

≤22%

50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预申请公告期为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12日。

四、预申请公告期满10日有3个或3个以上预申请人获得资格确认,地块出让条件不变的,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可要求提前终止该宗地预申请程序,发布正式出让公告。

五、预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至正式公告发布之日或预申请公告截止日。预申请人需提交竞买预申请等有关资料,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按时缴纳预申请竞买保证金10万元,经我局审查后,符合出让预申请条件的对预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预申请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拍卖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否则预申请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申请公告,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七、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申请人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按照设计要求申报容积率等建设规划参数。

八、预申请公告到期,该地块未进行正式拍卖出让的,预申请竞买保证金将在预申请公告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得土地使用权的预申请人,所缴纳的预申请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预申请人缴纳的预申请竞买保证金,在地块成交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在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补齐

九、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竞买人资格确认书》的预申请人,不参加正式拍卖活动或没有按照要求履行竞买人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纳的预申请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但因出让人原因、出让条件发生变化、企业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预申请人无法兑现承诺的除外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濮阳市振兴路31号)

联系电话:(0393)6667016

联 系 人:冯小波  付宁  

开户单位:濮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濮阳古城路支行

账    号:41001506810050001914    

开户单位:濮阳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濮阳开发区支行

账    号:259800195346

开户单位:濮阳市财政局国库科

开 户 行:中原银行濮阳开州路支行

账    号:601002161032271

2015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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