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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创新 强化资源保障努力开创全省国土资源事业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4-2-11 10:03:19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深化改革创新  强化资源保障

努力开创全省国土资源事业新局面

——在2014年度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盛 国 民

201412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工作要求,以新的使命责任和改革精神,总结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主要任务。稍后,赵建才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定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党组,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围绕全省大局,保障科学发展,国土资源利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保障任务艰巨繁重的一年,也是省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换届、顺利交接的一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严作风”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主项任务完成圆满,全面建设有新的进步。

(一)拓展用地空间,保障发展再创新高。省厅专门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18个省辖市、部分县(市、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就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等进行调研,完善了重点项目推进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用地难题,提出并落实了“一高一低一大一好”的用地保障原则,即:节约集约程度要高、违法违规比例要低、用地收益要大、社会效益要好。一年来,共争取国家下达我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0.11万亩,同比增加近4万亩;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用地的重点项目947个,有力保障了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发展载体建设和郑徐客专、富士康等重点项目用地;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效缓解了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初步构建了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制度体系,新乡、洛阳、信阳等三市试点有序开展,交易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707亩。2013年,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60.26万亩,同比增加7.95%;收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0.8亿元,同比增加9.5亿元,双双突破60万(亿)大关。

(二)坚持数质并重,耕地保有量有增无减。全年补充新增耕地34万亩,加上往年结转的38万亩,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达72万亩,未出现因占补平衡无法落实而影响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的情况。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新模式,建立省级补充耕地交易平台,挂牌出让补充耕地指标4批21750亩,成交金额11.84亿元。全年筹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约80亿元,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434.49万亩,加上其他部门建成的536.44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892万亩建设任务。截至2013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高于上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

(三)转变利用方式,节约集约水平大幅提高。连续2年部署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征收批而未征土地17.34万亩,供应征而未供土地25.46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3.46万亩,处置违规用地16.7万亩,2006至2012年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用地征收完成率达89%,征后供地率达87%,闲置土地处置率达90%,征收追缴各类资金489.01亿元。持续推进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焦作市、孟津县分别被授予国家级模范市、县称号初步建成了2处国家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余处示范工程、示范项目,基本完成了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工作;争取省财政投入4476万元,对矿产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13个矿山企业给予支持。土地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试点有序实施。

(四)统筹开发保护,可持续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完成了“358”第一阶段3年找矿目标,煤、金、钼、铝土矿、钒、天然碱、芒硝、耐火粘土、水泥灰岩、岩盐等重要矿种找矿5年目标提前完成。基本查明了230亿吨的通柘特大煤田,发现并查明了一批大型、特大型矿产地,我省重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大幅度上升,彻底改变了以往“寅吃卯粮”的状况。部署开展了矿业权清理和矿山整顿,省级清理矿业权774个、市县清理615个。完成了5个整装勘查区和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备案。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监督管理,年检率100%,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99.11%,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持续实施“三区两线”矿山复绿行动,预计复绿面积3491公顷。年内争取国家资金4.3亿元,专项用于资源枯竭城市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1起,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8.6万元。大力建设绿色矿山,13家矿山列入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名单。全年收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20.69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9.6亿元,为矿产勘查、矿山治理、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严格依法依规,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报请省政府调整实施了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增幅约20%。部署开展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对1368条案件线索全面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年度工作任务,共调查集体所有权宗地1482924宗,面积14.98万平方公里。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全省共发现违法用地5153宗,立案4419宗,结案率99.5%;全省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4%,创历史新低;对16起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积极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全省违法违规建设“小产权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55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案、集中交办、强化督办等措施,均得到有效化解全年接待来访群众780批248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29封,复查复核案件108件,群众满意率87.9%。坚持行政调解与依法审理相结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135件,涉及1580人,全部按时办结,依规妥善处理。

(六)聚焦反对“四风”,群众路线教育扎实有效聚焦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贯彻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不折不扣落实省委“一学三促四抓”的部署,始终贯穿真推、实抓、立改的精神,以持续开展“八项清理”、“六项整治”,建立完善“八项制度”为具体抓手,持续推进从政理念向为民务实清廉转变、权力管理向优质服务转变、党内生活向原则性战斗性转变、治理能力向依法依规转变。三个环节的满意率分别达到98.9%、93.4%和100%,严格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文来文去、会来会去明显减少,各项新规执行坚决、落实到位,节俭文明行为悄然形成,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另外,机关党的建设、依法行政、重大课题研究、财务管理、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干部制度改革、老干部服务、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其它技术支撑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了互促互补、相得益彰的作用,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深感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济南督察局、省直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当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城市建设急于求成、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土地闲置浪费和粗放利用现象严重,保护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二是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从资源整合向资产、资本整合还有较大距离,一些环节存在政策缺陷和管理漏洞,个别隐性矛盾与问题难以发现和解决;三是改革创新相对滞后,省部合作协议已经签署一年半时间,除了人地挂钩政策试点以外,其他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进展缓慢,习惯性思维与套路较为普遍,开拓性的工作和创造性的成果不多;四是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偏弱,统筹配合不够、执行力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作风纪律亟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定位,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与改革任务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发展机遇千载难逢。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资源矛盾加剧、粗放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系统退化等突出问题。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国土资源工作要想突出重围,在各种困难和挑战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更加准确地把握好自身的职责定位。在今年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明确提出,要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对此,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内涵要义,准确把握特殊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来说,就是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加快工作重心转移。从一味要指标、保发展转到保科学发展上来,牢固树立“要想多用地,必须用好地,用地多不等于发展快”的理念,全面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利用水平。国土资源不可再生,在国土资源问题上犯错误往往不可逆转。人多地少和资源相对紧缺的基本国情、省情,决定了以往那种以牺牲耕地和生态为代价,单纯追求GDP、低效利用和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先破坏再治理”的发展路子已经不可延续。保障发展是国土资源工作的核心任务,但我们要保障的必须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如果对那些违背发展规律、盲目粗放的发展也一概保障,就会犯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作为国土资源的守护者和管理者,我们不能再把主要精力放在“跑指标”、“要指标”上,要从科学发展的全局出发,严防死守、疏堵并重,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坚决守住耕地和生态两条“红线”,为中原大地和后代子孙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二是加快管理职能转变。转变行政职能既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机关自我完善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从单一的供地批矿转到监管用好资源上来,突出监管为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尽快实现由权力管理向优质服务的转变,把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范围让出来,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公共服务提供,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别是要立足河南省情,把节约集约作为保障发展的核心和主线,作为高高举起的一面旗帜,加强制度设计、政策引导、工作指导、经济约束和利益激励,切实做到城市用地节约集约、工业发展集约高效、现代农业集约经营、矿产开发集约有序。

三是加快服务作风转变。国土资源工作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连,任何时候都要把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让土地红利与发展成果受益于老百姓。近一时期,因涉土涉矿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在我省一些地方仍然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始终牢记,得罪谁都不能得罪老百姓,算计谁都不能算计老百姓,在土地问题上引发群众不满意,多数都是因为算计百姓造成的;出现矛盾时不要轻言群众不听话,而要看看我们有些干部是否不像话。即使一些工作合法合规,但如果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结果也会好事办坏、适得其反。我们无论是深化资源管理制度和体制改革,还是推进新一轮土地改革,都要把维护好、实现好群众权益放在首位,谦虚谨慎地当好人民公仆。

2014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决策部署,围绕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着力保“红线”、保发展、保效益、保权益、促改革,进一步提高保护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思路,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防死守保“红线”。在严守耕地“红线”方面,重点是构建“四项机制”:一是强化责任机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和强化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重点加强对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耕地占补平衡年度考核。同时,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和农户,明确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标识,建立省、市、县三级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并上图。使用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认定补充耕地变化数量。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确保全年完成补充储备耕地30万亩。二是建立划界机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量和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逐步划定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把“红线”在规划上落地划死,严禁突破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园区,倒逼城市发展跳出去,搞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三是探索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保护、谁受偿”的资源补偿原则,也就是说,谁开发占用了耕地、谁支付经济成本,谁保护了耕地、谁得到补偿,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利用土地整治项目平台,以项目为补偿主体,重点向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且当地政府积极性高的重点区域倾斜。探索实行“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土地整治新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规划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保护耕地上作出的利益牺牲给予补偿,让粮食主产区利益不受损。四是实行奖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拿出一部分资金对粮食生产先进、耕地保护有力的地区和个人进行奖励,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保护耕地光荣、多生产粮食神圣”的导向,充分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和粮食主产区保护耕地的主动性。

在保护生态“红线”方面,重点突出修复治理。开展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探索矿产开发收益分配向资源产地倾斜;严格实施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建成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详查,强化群专结合的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地质环境项目监管,加快“矿山复绿”行动进度,高质量完成一批地质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按规划分期完成治理工程,提高保证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保护,规范地质公园管理。

(二)全力以赴保发展。在建设用地上,总的原则仍然是“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新增计划指标省级预留30%,其余70%全部分解到各个市县,对一般项目实行“五个挂钩”,保证高效用地,即: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征地率、供地率挂钩,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与闲置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新增建设用地受理与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挂钩,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集约利用评价与调区扩区挂钩,节约集约用地成效与市县政府考核评价挂钩,强化土地利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依法依规、节约集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一是强化规划管控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绝不允许违法违规修改规划,绝不允许违反规划批地用地。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机制,严格规划调整条件和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规划,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二是实施差别化土地供给。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分级管理,严格界定省级预留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的范围,省级预留计划指标一般只保障经省审批、核准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省关注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项目等,其它省重点项目和市以下重点项目由各地统筹安排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或通过节约挖潜予以保障。完善并严格执行省辖市审批农转用指标备案核销制度,严禁超计划批准农转用。三是健全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对重点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分省辖市建立服务台帐,做到应保尽保。建立跨市、县重点项目统一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重点项目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上报的统征统迁征地服务模式,拓宽用地保障“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矿政管理重在严控规范,增强支撑能力。一是扎实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按照“突出成果、深化拓展”和“引导拉动、合作共赢”的原则,持续稳妥地推进合作勘查,统筹安排省地勘基金项目,结合“五统一”要求,重点推进我省7个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的找矿工作,为按期完成“358”目标第二阶段任务奠定基础。加强省内外地勘基金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监管,督促项目单位高质量按时完成找矿任务。深化找矿机制创新,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矿产勘查领域,争取实现更大找矿突破。二是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全面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加强矿业权审批监督管理,规范矿业权申报、编制、评审,坚决防止矿业权审批件“带病”运行。积极探索落实市场配置资源机制,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配置政策,对新的矿业权出让原则上采用市场竞争性方式,严格协议出让审批。加强对市县级发证采矿权统一配号的监督管理,严禁违规越权发证行为。三是持续开展矿业权清理。继续做好矿业权清理注销的后续工作,配合做好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持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常态化管理,对“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的露天矿山,按照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分批实施关闭,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露天开采大宗非金属矿山布局,提高资源集中度与产业规模。

(三)节约集约保效益。重点抓好两个“三率”。土地“三率”方面:一要提高征地率。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后,各地必须尽快实施征地方案,提高征地效率,缩短征地周期。对前3年平均征地率不能达标的地区,相应扣减当地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要提高供地率。严格落实当年征后供地率不低40%、上年度不低于60%、以往年度不低于80%的要求,强化监管,加强考核。对于供地率低的地区,在土地利用动态监管系统上进行预警;对供地率排名后3位或批而未用土地面积排名前3位的地区,核减其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供地率排名靠前的地区。三要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核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密度、非生产性用地所占比例等指标。项目竣工后,要对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利用条件进行实地检查核验。对造成土地闲置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土地利用条件的,要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整改单;到期未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调整用地单位、收取用地违约金、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严肃处理。

矿产“三率”方面: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综合利用研究,全面完成全省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调查与评价,适时建立适用我省重要矿产资源特点的“三率”量化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国家和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新建成一批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总结其先进适用技术在全省推广。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严格执行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挂钩政策,继续采用以奖代补等扶持措施,引导支持矿山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开展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产的开发利用科技攻关。以国土资源部下达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为基准,强化对矿山“三率”指标的监管,对达不到“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矿山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新建矿山必须满足“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四)依法依规保权益。第一,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范征地行为,坚决制止强征强迁违法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探索“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安置方式,构建多元化保障机制。加大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力度,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期足额支付到位,或因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引起群体性事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地区,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第二,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给。充分利用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政策,需报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的市,在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同时,要提前做好勘测定界、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筹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工作。2014年5月底前要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申报工作,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给

第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察。扎实做好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强化市、县政府监管职责,确保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确保通过部省验收。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土地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新农村建设为名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平台和协管员队伍建设,把“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源头防范机制落到实处。

第四,及时化解资源领域矛盾纠纷。继续坚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落实完善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四访一包”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解决好信访积案,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理到位”。继续完善行政调解与依法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化解行政复议和诉讼纠纷。

(五)积极稳妥促改革。第一,加快人地挂钩政策试点。继续深入开展人地挂钩试点理论和实践探索,完善试点工作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新乡、洛阳、信阳等市及其他15个县(市、区)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省、市两级指标交易机构建设,培育指标交易市场,促进指标交易和落地使用。各试点地方要建立指标收益返还使用制度,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探索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推行土地出让网上交易,建立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完善土地租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制度,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总结安阳和南阳新野、邓州等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经验,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行为,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研究具体的操作政策等配套制度。

第三,探索推进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公布、宣传和解读,避免因调查数据变化引起社会误判。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全面调查、依法登记”的要求,查清全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与使用情况,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体、行使代表与成员资格,赋予农民合法、明确的土地使用权利。抓紧研究宅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宅基地的规模确定、标准控制、取得和分配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民宅基地应保尽保。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前期调查摸底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顺利实施。

第四,落实省直管县(市)各项政策。贯彻《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豫发〔2013〕2号)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直管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全面实行省厅对口领导。凡是省辖市依据法律法规直接享有的管理权限及允许省下放省辖市的国土资源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直管县(市)行使;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能下放给设区的省辖市的国土资源管理权限,由省直接管理。要切实做好过渡期间的业务对接,尽快调整各类办事程序、业务平台权限、数据统计口径等,研究加强干部管理与培训,适时开展干部交流。

关于煤田地质、测绘和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工作。2013年,这三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领导下,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绩。在新的一年里,煤田地质工作要继续围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和规范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管理,进一步提升执业资质和业务水平,加快自身改革发展,为实现全省地质找矿目标作出更大贡献。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着力抓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加强测绘市场监管,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打造智慧城市信息平台,更加主动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工作要围绕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重点支持航空港区土地开发及机场二期建设,参与省地勘基金合作勘查项目,为我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地质找矿再投入提供更加有力的融资保障。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新形势催生新变化,新任务倒逼新举措。落实2014年各项工作,破解各种难题,说到底还是要靠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加快职能转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于已经明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或变相保留。要充分利用行政服务窗口的平台,研究探索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集中审批的新模式,推行“一站式”服务,把业务部门从繁琐的审批事项中解脱出来,将主要精力放在制订落实政策和实施批后监管上。二是增强政策指导与执行能力。要在认真研究政策、准确解读政策、热心宣传政策、指导运用政策上多下功夫,确保各项政策落实真到位、不走样。无论是用地审批还是矿产开发,都要让政策说话、按政策办事。三是提升服务效能与质量。要严格实行信息公开、限期办结、监督问责制度,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加大跟踪督办和全程监管力度,把进入行政审批环节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监管,促进服务效能与质量同步提升。

(二)严格制度规范。制度建设既管根本又管长远,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一是强化共同责任体系建设。要着眼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建立起有领导责任、有负责内容、有协同任务、有参与义务的制度机制,打造涵盖党委、政府、部门和公众的共同责任体系,把“一家管大家用”的软指标变为“大家管大家用”的硬约束。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要切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固化作风建设成效,按期完成建章立制阶段计划的68项规章制度。要像“中秋不送月饼”、“元旦不印贺卡”一样,把管理内容细化成具体事项,把落实举措细化为具体办法,确保制度体系完善、操作简便易行。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各部门、各单位经费管理、因公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进行全面规范。三是规范行政权力依法有序运行。重点抓好“一个规范”、“两个监督”。“一个规范”就是明确行政权力的实施环节、步骤、程序和要求,对依法行政给出基本依据;“两个监督”就是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内部监督的责任,同时加快推进阳光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制度的意义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督查,督查的核心在问责。事实反复证明,没有督查,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各单位“一把手”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和重点,以强有力的手段狠抓督查督办,狠抓问责问效。要切实改变有制度无落实、有督查无问责的不良作风,做到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殊照顾、在督查面前不搞下不为例、在问责面前不许网开一面,确保各项工作见到实效。

(三)抓好干部队伍。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国土资源事业的兴衰。队伍是靠抓出来的,不抓不行、抓不好也不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把抓班子、带队伍放在首要位置,绝不能“前面打仗、后院起火”。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把学习重点放在中央领导同志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确保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心、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多研究形势,多学习政策,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升谋划能力、协调能力、指导能力、落实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规范和改进干部管理。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厅机关、厅属单位以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选拔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挂职,使更多的干部“接地气”。三是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要按照机构设置规范化、工作职能具体化、设施配置标准化、队伍素质优良化的基本要求,突出落实编制、明确职能、完善设施、健全制度、建强队伍五个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力争3年内完成所有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廉洁从政。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科学统筹第一批活动与第二批活动的关系,注意前后衔接、上下联动,做到上级指导带动下级、下级监督评判上级。要准确把握第二批活动单位的特点,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国土资源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半年督导和年底量化考核,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果运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三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制度落实作为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切实筑牢制度防线。

同志们,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也是全省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与要求,团结奋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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